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中山东路店(开明书院)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空调1批,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30333万元。供货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5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为具有空调设备销售和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 21 日至2017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甬江大道1号3号楼708室)领取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14时00分止。
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东门支行
银行账号:3901100009025008926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27日起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开明书院家具投标保证金,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甬江大道1号3号楼七楼708室,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日10时00分
八、开标地点:宁波市甬江大道1号3号楼七楼707室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官网(http://nbjt.cnnb.com.cn/)网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574-8797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