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宁波新华书店中山东路店(开明书院)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子包号:一
招标货物名称:家具采购及安装
数量:1批
预算价(最高限价):1790179元
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供货时间:4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2.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政府采购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2供应商须为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制造企业;
2.3投标单位在宁波地区要有售后服务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2014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甬江大道1号3号楼708室)领取招标文件。
4.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东门支行
银行账号:3901100009025008926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30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开明书院家具投标保证金,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甬江大道1号3号楼七楼70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官网(http://nbjt.cnnb.com.cn/)网上发布。
八、其他限制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招标人: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洲
联系电话:0574-87979928